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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2020-06-19 14:12:37

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亮丽名片。自我市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全市上下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城市文明程度得到了全面提升。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是沈阳市创城工作的决战年、决胜年,让我们再接再厉,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为此,市创城办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践行文明,公共场所守秩序。文明用语,不大声喧哗,不讲粗话、脏话;文明出行,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着装得体,公共场所不赤膊、穿睡衣或拖鞋;文明乘梯,左行右立,先下后上;遵守秩序,办事排队不插队,不越一米线;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摒弃陋习,美好环境同创造。规范经营,不出店占道经营,无油烟噪音扰民;文明娱乐,不吵民,不影响他人;文明居住,不侵占公共空间毁绿种菜、饲养家禽;维护环境,不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文明养宠,遛狗要牵绳,粪便及时清;文明就餐,不剩菜、不剩饭,不酗酒。
共同参与,推进文明新风尚。倡议广大市民文明驾驶、文明司乘、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积极参与创城系列活动,做文明新风的推动者。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关爱困难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使志愿服务在沈城蔚然成风。
小事彰显大德,细节体现文明。市民朋友们,您的言行举止,处处映射沈城人民的良好形象,您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城市文明更进一步。让我们携起手来,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中,共建美好家园,共享幸福沈阳!
 
 
                 沈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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