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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召开“三位一体”协同监督工作协调推进会

2020-05-03 12:59:28

            4月30日上午,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工作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宣读了集团党委关于成立协调小组的通知及《燃气集团“三位一体”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协调机制组织原则和实施细则。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协调小组副组长吕本明主持会议并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纪检监察部、审计部、企业管理部、法务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在听取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关于协调小组工作建议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后,吕本明强调,一是要理解含义。“三位一体”就是把监事会、纪检、审计三方力量整合,达到信息共享、手段互补,形成合力。二是要明确意义。成立协调小组是促进集团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是解决监督力量分散的重要步骤,是保护干部的客观需要。三是要注重协调。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大力支持,形成信息有序共享。四是要有为有位。集团“三位一体”协同监督机制受到上级纪委、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并寄予厚望。协调小组要做到运行有制度、工作有内容、调度要经常。
      构建监事会、纪检监察部、审计部“三位一体”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是加快推进集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必要手段,是解决监督资源分散、监督威慑不足、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的有效途径。纪检监察、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将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依托各自监督范围、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的互补性,综合运用监督结果,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的协同监督工作体制机制,构建监督协调大格局,以高效协同监督助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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