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6 13:58:24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助力企业复产复工,按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3月25日印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要求,自 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下调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含煤改气项目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33元/立方米。
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做好相关调价准备工作,于3月26日完成客户信息系统燃气价格的调整工作,各属地燃气管理单位将陆续开展调价后非居民用户的燃气费核算。
请涉及此次调价的非居民用户耐心等候,待系统核算完毕后将由属地燃气管理单位安排专人与各燃气用户联系,确认燃气费核算及发票相关信息,确保非居民燃气用户切实享受到政策优惠。此次调价不含已参照民用气价执行的非居民用户。
特此公告。
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